米乐m6中国江苏网5月28日连云港讯 “这样虽然可以遮挡阳光,但是也会遮挡视线,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的,所以必须予以拆除。”近日,随着气温的升高,部分市民为避免太阳直射,防范高温,在电动车上安装遮阳伞。为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精神,切实守护好全县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的生命安全,连日来,东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一盔一带”专项行动,全力开展电动车非法加装遮阳伞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5月26日,交警大队牛山中队组织精干警力依托城区9个岗点,全力整治电动车擅自改变自身结构及安装遮阳伞等违法行为。期间,执勤民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坚持教育与查处相结合米乐m6,为市民讲解了摩托车、电动车非法加装遮阳伞行为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危害性,提醒行人电动车加装雨棚后高度宽度发生变化,骑车人不容易掌控车辆,容易诱发事故;遮阳伞前方较低容易在转弯的过程中遮挡视线;雨棚加大了车辆风阻,下雨天很难控制;私自改变车型,导致电动车刹车性能下降,增加事故发生率等。市民在听完民警的细致讲解后,认识到私自加装伞具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在民警的帮助下,对私自加装的遮阳伞进行了拆除。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对非机动车违法加装遮阳伞的查处力度,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拆除一起、教育一片。”牛山中队相关负责人表示。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1条对电动自行车和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载物有明确规定,即高度距地面不能超过1.5米米乐m6,宽度左右不得超出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过0.3米。一般情况下,安装遮阳伞的电动车都违反了这一规定。
非法加装遮阳伞不仅会使得视线受到阻碍,增加行车盲区,而且稳定性差,容易使车辆发生侧翻。请广大交通参与者驾乘电动车出门,要把行车安全放在首位,千万不可贪图一时清凉,抱着侥幸心理非法加装遮阳伞,积极做文明交通参与者、践行者、推动者。(江川 薄少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