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乐m6为有效遏制因电动车非法加装遮阳伞雨棚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及时消除私装遮阳伞雨棚的交通安全隐患,扎实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最大限度的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县委县政府及《关于禁止电动二轮车等车型安装遮阳伞(雨棚)的通告》的指示和要求,10月8日,国庆假日后首个工作日,肥东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在前期广泛宣传的基础上,组织警力在城区主要路口开展“拆除电动车遮阳篷”专项行动。
行动中,大队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在县城龙泉路与撮镇路交口、龙泉路与公园路交口等繁华路口,组织警力利用上下班高峰期作为重点查纠的时段,在流量大的禹州广场、吾悦广场门口等重点路口、路段采取流动巡查和固定设岗检查方式,严查装有遮阳篷的电动车,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发现一辆米乐m6、拆除一辆。
行动过程中,所有民辅警严格依法依规、文明执法,积极教育宣传私装遮阳棚的危害米乐m6,并用真实的事故案例告诫驾驶人违法安装遮阳篷所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引导驾驶人及时拆除遮阳篷,得到了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对于不听劝告拒绝配合拆除工作的市民,交管部门将给予相应的警告或罚款处罚。拒绝接受处罚的,依法扣留车辆。凡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